潮州期货配资 弘信电子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6亿 2017IPO共募16.8亿

时间:2024-11-30 22:37 点击:181

潮州期货配资 弘信电子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6亿 2017IPO共募16.8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8日讯()(300657.SZ)26日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对象李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2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8,841,005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预案公告日,李强直接持有353,430股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弘信创业间接控制84,185,311股股份,合计控制84,538,7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李强全额认购。发行结束后,李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上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弘信电子自2017年上市以来,共进行过4次募资,共计167539万元。

弘信电子2017年5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7.77元/股,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小琛、李斌。弘信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20,20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0.40万元。

弘信电子2017年5月11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16,400.40万元,拟全部用于年产54.72万平方米挠性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弘信电子上市发行费用总额为3,801.60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650.00万元。

弘信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3,4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83元,共计募集资金722,368,989.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842,800.31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15,902,800.31元,其中1,060,000.00元前期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707,526,188.93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股权登记及材料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94,862.3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171,326.56元。

配资的本质是杠杆操作。例如,投资者自有资金10万元,通过配资放大到20万元,相当于以2倍的杠杆进行投资。如果股票上涨10%,投资者自有资金的收益率为10%,而配资后的收益率则为2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5,70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7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6,000,000.00元,其中1,230,000.00元前期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565,2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64,1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5元,共计募集资金180,999,994.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1,999,994.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证券登记结算费及材料制作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36,121.3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0,263,873.11元。

弘信电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三季度,弘信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4.11亿元,同比增长4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79万元,同比增长109.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28万元,同比增长104.63%。

2024年前三季度,弘信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4.49亿元,同比增长81.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0.05万元,同比增长12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09万元,同比增长103.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43.45万元,同比下滑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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